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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电机业须内外兼修提升质量

时间:2006-05-17 00:00:00 点击量:

作为最重要的动力源,三相异步电动机的产品质量历年来都是中小型电机行业监督检查的重点。不久前进行的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报告显示:我国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20年来,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不规范的市场竞争、宏观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质量评定标准的变化,致使行业整体质量状况仍不容乐观。
    技术装备不精导致质量水平不高
    抽查报告表明:中小型电机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始于1986年,目前,进行监督抽查已达十余次。由于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但质量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抽查报告显示:此次抽查覆盖东北、西北、华东、华南和中南地区10个省市的58家企业,174台样品。企业类型包括国有、私营、中外合资和股份制公司等,其中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区域性”的生产企业仍作为此次质量监控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此次抽查样品的检验项目除了安全强制性项目及性能质量外,还对热试验和效率测定等能效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抽查结果显示: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对3台抽检样品进行41个项目的检查。其中,产品振动、旋转方向、接线标志接线图、产品标识标注缺陷等不合格项次,占总不合格项次的68%。
    影响质量问题之一:生产设备落后,对质量重视不够。
    此次抽查的58家企业中,有17家不合格。根据现场抽样和进行企业调查,明显地看出合格企业与不合格企业之间差距很大。合格企业都配备了较齐全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而且外协件少。而不合格企业中普遍存在着缺乏必要的生产和检验设备等问题,基本上是采取通过外协加工或购买部件装配成成品出厂销售的做法。
    抽查发现,有些企业检测工艺非常落后,而且设备简陋。以振动项目为例,这是电机主要质量考核指标。由于电动机的振动将对电机本体的各个部件造成损害,影响电机的耐久性,特别是影响电机绕组的绝缘寿命。通过对振动项目不合格的8家企业生产状况和检验设备以及其抽检样品的振动测点值的检查分析,发现这些企业都未对电动机的振动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
    首先,动平衡工艺落后。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动平衡机。有的企业使用已失准的旧动平衡设备或以一台大质量动平衡机覆盖全部产品,造成动平衡机感量达不到要求。其次,加工工艺差或无图生产,电机各部件公差无法控制,尺寸链不符合要求。这些企业与合格企业不但配备有完善的生产和检验设备,而且具有务实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相比,形成鲜明的反差。
    影响质量问题之二:标准执行不严格。
    抽查还发现,产品的标识标注、接线装置、接线标志接线图不规范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据查,此次抽查总的不合格项次中有28.6%是产品标识标注、接线标志接线图和接线装置不合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3家企业的产品铭牌上竟标注着已经废止多年的标准编号。由于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造成用户在使用时接线错误,使用中出现故障和维修时的困难与不便。
    此种现象虽在近几年的抽查中并不多见。但却再一次说明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执行技术标准不重视,没有按《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和有关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影响质量问题之三:新兴的小型私营企业技术不过关。
    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小型私营企业纷纷投入电机生产,形成了所谓的“区域性”电机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注册资金每户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员工少则几个人,多则十几人至百余人。企业人员素质不高,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也不规范。人员构成普遍带有家族色彩,企业的权限划分、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决策方式、分配机制等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
    正是这些企业,他们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不重视。有相当数量的“区域性”私营企业,甚至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在缺乏技术资料的情况下,采用劣质低价材料,或以收购废旧电机“翻新”的做法,以旧代新、以次充好,把大量劣质产品推向市场,对正常的电机销售市场造成很大冲击。
 
    多元市场需求为质次价廉产品提供市场
    抽查中发现,用户对产品质量的理解和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质量低劣的产品充斥市场。
    市场调查报告表明,由于电动机需要与其它机械设备配套使用,因此,电动机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不是最终用户。约有70%~80%的电机产品与风机、水泵、压缩机等产品配套。由于风机、水泵、压缩机行业的价格竞争十分激烈,导致风机、水泵企业向与其配套的电机生产企业压价购买。有的甚至索性以价廉为首选条件,而不考虑产品质量的优劣。
    在此次抽查的企业中,大部分是私营性质的小型或个体民营企业。这类企业中的大部分只顾短期利益,一味地迎合部分用户提出的低价要求,而不考虑产品的安全性、电气性能及产品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用劣质材料生产,或以拆旧电机“翻新”,或自行采购五花八门的无质量保证的电机部件拼装成整机出售。还有些小型个体企业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生产电机,产品质量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尤其是近年来,在原材料提价后,部分电机生产企业选用劣质磁性材料或进行所谓的产品“优化”,偷工减料,导致电机损耗增大,效率下降,过载能力偏小等质量问题的发生。这些做法及多元的市场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为质次价廉的产品提供了市场。
    行业调查报告还表明:企业间的互相压价和不正当竞争,制约了电机行业的发展。电机行业在从计划经济转化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民营个体企业。加之国家在市场经济下宏观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使得近几年来电机市场的发展不成熟、不规范,给国内市场尤其小电机市场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当前主要体现在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上。
    目前,电机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体现在质量服务等方面,而是不择手段地以牺牲产品质量、牺牲用户利益的做法,进行压价销售。导致电机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差,技术水平越来越低。如果任其发展其后果十分严重。
    提高准入门槛净化市场
    专家认为,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应采取抽查与监管相结合的方法。通过20年来对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十余次的监督抽查,对促进和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产品质量应常抓不懈,不仅要加大面上的国家抽查力度,还应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要规范市场管理、杜绝劣质低价产品流入市场。
    提升产品质量,杜绝低价竞争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目前宏观管理体制不齐全,产品质量还未能完全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1991年行业制定的“90中准价”,为指导行业价格体系的建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相当长的时期,得到了电机生产厂家和广大用户的认可。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电机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2004年,中小型电机行业根据市场变化,重新制定了中小型电机的价格体系,但随着“区域性”企业劣质低价的产品流入市场,直接搅乱了整个电机市场的正常价格体系。
    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进行干预,采取措施规范市场,确保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同时大力呼吁电机生产企业自觉执行行业制定的合理价格体系。也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强制性安全认证和强制性能效认证,提高准入门槛。在当前中小型电机产品还未纳入强制性安全认证和强制性能效认证的情况下,应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相关认证。指导用户根据认证标志选用质量高和能效高的产品。从而在根本上杜绝劣质低价、能耗大的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