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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出台

时间:2009-01-07 00:00:00 点击量:

    为更好地培养、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紧紧围绕我市重大科技、产业发展布局建设创新团队,切实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2008年12月31日,我市出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济南市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济政发[2008]4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济南市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 原则和目标任务、支撑条件建设、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等五章,共十九条。济南市创新团队建设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和创新资源集成、整合的原则。实施“1313”工程,到2015年,建设形成10个具有冲击国际一流水平,能够显著提升我市自主创新水平的创新团队;建设形成30个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前沿,能够明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团队;建设形成100个在一定学术、技术领域具有突出地位,能够明显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团队;带动建设300个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能够提升我市区域创新活力的创新团队。
    在出台《关于加快济南市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的同时,配套出台了《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评选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申报范围与条件、申报与评审、管理与支持、附则等五章,共十七条。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个。对每个入选的市优秀创新团,一般每年给予30万元的经费扶持,连续扶持4年。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攻关研究、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以及人员培训。该项工作的启动,必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大推动创新团队的成长。市优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共同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将于2009年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