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2008年度新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喜获丰收
时间:2009-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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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按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免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也要在重新认定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2008年历下区分两批共28家企业顺利通过了新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数量占全市(高新区除外)的43.7%,位列十个县(市)区之首,在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工作中走在了全市的前列。这28家企业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成长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发具有良好的基础,对促进历下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历下区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中,历下区始终把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重点做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宣传面,通过面对面辅导、举办讲座、开展培训等方式,让每一家科技企业都尽快了解新政策。二是做好组织发动。区科技局牵头,以各街道办事处、孵化器、园区为依托,按照“应报尽报、能快则快”的原则,抓住重点,成熟一家申报一家。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把指导工作做在前期,按照认定要求,对申报材料及时做好指导把关,提高评审通过率。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对上沟通汇报、横向协调配合工作,统筹安排,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加强考核。将认定工作纳入创新型城区建设考核内容,做为长期工作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