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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月份CPI略高于全省、全国水平

时间:2009-03-31 00:00:00 点击量:

来源:济南日报

    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与上年同月比上涨1.0%,涨幅较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是2006年12月以来月度同比最低涨幅,但仍高于全省(99.9%)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98.4%)2.6个百分点。
我市与全省、全国物价运行情况比较
    与上年同月相比,我市调查的八大类商品与服务项目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食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分别上涨3.3%、3.3%、3.3%、3.2%,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1.2、2.0、6.1个百分点。
    2月份我市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3%,其中糕点与饼干价格上涨11.3%,干豆类及豆制品价格上涨9.4%,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8.9%,糖类价格上涨6.7%,其他食品价格上涨5.7%,干鲜瓜果价格上涨5.5%等;油脂价格下降6.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4.5%等。诸多因素共同拉动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97个百分点。全省食品类价格平均下降1.7%,全国下降1.9%。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中,耐用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7%,家庭日用杂品价格上涨5.5%,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9.4%;此类中只有室内装饰品价格下降1.7%。诸多因素共同拉动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3.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23个百分点。全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平均上涨1.4%,全国上涨2.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中,医疗保健价格同比上涨3.6%,个人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7%。两类共同拉动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3%,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37个百分点。全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平均上涨2.3%,全国上涨1.3%。
    居住类中,建筑装修材料价格同比上涨5.6%,租房价格上涨0.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3.6%,自有住房价格下降1.0%。诸多因素共同拉动居住类价格上涨3.2%,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36个百分点。全省居住类价格平均上涨2.2%,全国下降2.9%。
    价格涨幅高于全国的主要原因
    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是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两大因素,翘尾因素是上一年价格上涨对下一年的滞后影响,2008年我市价格变化对2009年1、2月份的滞后影响为-0.19,这就意味着1、2月份的价格上涨全部取决于新涨价因素。
    1、食品类价格仍是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从物价指数构成看,食品类价格变动对总指数的影响度居8大类之首,在食品类中的16个分类中只有油脂类、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下降。一是粮食价格上涨。去冬今春我国遭受了几十年不遇的大旱,加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宣布上调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粮农产生惜售心理,致使市场上小麦价格上涨;另外上年化肥等农资、农用价格上涨导致种粮成本增加。2月份平均每千克大米价格为3.82元,比上年同月上涨11.0%;特二面粉每千克为3.26元,上涨8.7%。二是鲜菜、鲜瓜果价格波动较大。持续的冷空气造成鲜菜生长的不正常,部分地区的蔬菜减产,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绝产现象,蔬菜价格较上月大幅上扬;受春节前后外地鲜瓜果停运的影响,本月调查的9种鲜瓜果价格较上月全部上涨且涨幅明显。三是市场价格传导效应。上年豆类、油脂、肉类、糖等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滞后上涨的豆制品、糕点、在外用膳食品等价格上涨较大。仅食品类就拉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7个百分点,占CPI上涨的九成以上。
    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变动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助涨作用明显。2月份我市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比上年同期上涨3.3%,注射费、手术费、住院费、理疗费等调查项目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月的涨幅均超过10%,其中理疗费价格涨幅高达26.5%。医疗保健服务价格拉动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0.28个百分点。
    3、居住类价格上涨是物价总水平上涨的重要因素。受原材料涨价、生产成本增加以及上年涨价滞后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居住类的构成中,涨幅较大的是建房及装修材料,其中部分商品价格呈两位数上涨,如水泥上涨34.5%、砖上涨24.6%。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拉动居住类价格上涨0.95个百分点,水、电、燃料类价格上涨拉动2.35个百分点,供暖价格拉动0.53个百分点。
    4、同期基数较低是我市2月份CPI高于全省、全国的原因之一。由于2008年2月份我市CPI分别低于全省、全国0.2和1.8个百分点,使得2009年2月份我市CPI基数较低,也是导致我市2月份CPI高于全省、全国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