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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上市

时间:2009-07-30 00:00:00 点击量:

来源:济南日报

    到2011年底,我市上市公司总数要超过36家,从资本市场累计融资达到500亿元以上。按照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我市将设立鼓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鼓励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意见》提出,2009年至2011年,每年有4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挂牌或上市,大部分县(市)区和各产业领域均有上市公司;各县(市)区、高新区力争各新增1家以上上市公司,其中,章丘市、历城区力争新增2家以上,高新区力争新增5家以上;全市每年进入上市程序的企业力争达到10家以上。
    我市将设立鼓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今年暂定为3000万元,今后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后备上市企业的培育、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费用补贴和成功上市的奖励。企业在国内外正式获准发行股票后(即成功上市,包括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形式上市且注册地在济南),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美国场外交易电子报价板(简称OCTBB)、国内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上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凡在境内外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融资额5亿元及以下的,再奖励50万元;融资额5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再奖励100万元;融资额10亿元以上的,再奖励150万元。我市还将为上市企业和后备上市企业提供多项政策性支持。《意见》要求建立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后备上市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建立完善专业高效的中介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将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库和中介执业报告制度,重点对中介机构诚信情况、执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便于企业了解、选择资质好、执业能力强的优秀中介机构,提高上市成功率;建立涵盖会计、审计、律师、券商、创投、财务顾问、上市公司高管、专家、主管部门领导等多方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进行交流、调研、咨询服务,帮助后备上市企业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